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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于德国汽车认证制度的法律问题及启示

  10月14日,我司梁彦同志随产业政策司考察团对德国的汽车认证制度进行了考察。考察期间听取了德国大众汽车公司、联邦交通管理局、联邦运输部及汽车技术服务机构等部门的讲座,参观了大众汽车城、实验厂、西亚特汽车公司等,对德国汽车认证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将有关汽车认证的法律制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德国汽车认证的法律制度
  德国的汽车认证制度建立在完备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整个认证体系都是由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组成的。基本上是由二个层次的法律法规组成:
  第一层次是国际条约及法规,主要有欧盟阿姆斯特丹条约、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1958年协定,1998年全球统一技术协定,欧盟指令清单,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法法规等。从德方介绍情况看,汽车型式认证是为了采用共同标准,减少贸易壁垒。从实践看欧盟及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有关汽车认证的法律法规对欧洲汽车发展起了很大作用,对汽车全球化发展中降低贸易壁垒、完善汽车配件管理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些法规在适用要求上并非完全一致,如欧盟的法规是强制执行的,所有成员国都要以此为依据进行认证,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规定则是选择性的,成员国有权决定是否选用。
  第二层次是德国法律,主要有德国国家道路运输型式认证法规(STVZO)及德国联邦议会或州议会制定的法规。由于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在执行联邦法律中有很大自主权,但在汽车认证问题上,各州基本执行统一的法律,从而保证了汽车认证制度的一致性。有关汽车认证法规内容主要侧重安全及环保方面。现在轿车型认证已在全欧洲统一,一国认证后,其他欧洲国家都认可。计划到2006年欧盟指令适用所有的道路交通车辆,型式认证会扩大到所有车型。
  二、 政府在认证中的职能和作用
  德国负责汽车认证的政府部门主要有联邦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主管局(KBA),具体认证工作则由TUV等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在汽车车型认证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概括讲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制定法律法规,二是对认证工作及机构进行监管。在法律法规的制定方面,由于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过去的技术法规已逐渐被欧盟指令所代替,联邦政府交通运输部已由主要起草德国有关法律法规变为主要是参与欧盟汽车认证有关法律规的制定及协商工作,按照欧盟指令不断修改完善德国已有的技术法规,监督这些法规的落实情况。同时也负责欧盟指令中未规定的车辆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对认证工作及机构的监管方面,主要负责协调各州在汽车认证方面与联邦的关系,对主管汽车认证的专门机构联邦交通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对一些具体负责汽车认证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和协调。由于德国中介机构经过了若干年的发展,因此在收费及具体认证工作中能够依法运作,注重信用、规范发展。
  德国KBA每年处理新车认证及老车新改进认证达14000多个,是欧洲车型认证最多的国家。在认证程序上主要经过以下步骤:(1)厂商根据法规提出申请;(2)技术服务机构作出评估;(3)对厂商的申请与技术服务机构评估进行评审;(4)发型式评估认证书。
  三、 两点体会
  这次考察德国汽车型式认证工作,对汽车认证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1、德国汽车认证工作法规体系极为完备。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典型国家,法律一直以结构严谨、成文法体系发达在世界上享有声誉,其法律对日本等许多国家有过较大影响。德国又是欧洲汽车工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也是汽车认证工作搞得较多做得比较好的国家,其最大特点是汽车认证工作建立在完备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完全依法进行。政府汽车认证管理部门职能主要是法规的制定及对汽车认证工作和机构的监管。我国正在建立汽车认证制度体系,加入WTO在即,因此借鉴欧洲各国通行的做法,加快汽车认证法规体系的建立是当务之急的。而且在这方面我国政府也是大有可为的:一是在构建我国的汽车认证法规体系上,我们应加快立法工作,借鉴德国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建立起符合世界通行做法的汽车认证体系;二是适应我国汽车认证工作发展过程中,中介组织不够发达,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加强对汽车认证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立法,同时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使中介组织的服务尽量规范化,以促进汽车认证工作的发展;三是考虑到我国市场体系不够发达,市场信用及监管都是刚刚起步,因此对汽车认证工作还要加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当然政府监管要把握好“度”,做到有为不越位,引导不干预。
  2、欧洲汽车认证法规正在迅速整合,加快统一化进程。这次德国之行,对欧洲一体化进程之迅速有了切身的感受。现在在汽车认证有关法规上,德国不仅大量沿用欧盟及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法规,并不断修改国内法以适应欧盟及欧洲经济委员会的法规,汽车管理部门的立法工作很多是参与欧盟有关汽车认证法规的制定协商工作,通过加大参与欧盟汽车认证法规的制定修改,使本国在这方面的做法在欧盟法令中得以体现,发挥德国在欧洲通用规则制定中的作用。由于在轿车方面欧洲已经实现了整车认证的统一,其他方面法规的统一也在加快进程,整个欧洲区域经济在未来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加大,因此今后我国面对的将是一个高度统一化的欧洲市场,面对的将是一个标准统一的欧洲汽车认证体系,我国的汽车业及汽车认证制度发展要充分考虑这点,既要注重以往汽车业发展中国与国的单边交往,也要注意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因素,使我国汽车业的发展、汽车认证体系的建立适应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