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用于生产型煤的工业废渣、废料,应严格执行《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供给废料需加工或搬运的,应做到合理收费。
文章摘要: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 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海水的开发、利用 、保护和管理,另行规定。
文章摘要:第四十条 水土 保持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摘要: 第十九条 工 业生产中产生的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和稳定抽放的煤矿瓦斯、合成氨驰放气等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对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不回 收利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按企业的隶属关系报相应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其限期回收利用。
文章摘要: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利用储水层孔 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章摘要: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 、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文章摘要: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 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文章摘要: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 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
文章摘要: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 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文章摘要:自动监控设备是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文章摘要:第九条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并依法报环境保护 部门备案,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
文章摘要:第五十二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文章摘要: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文章摘要:提高企业自主守法意识,促进我国环境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执行由于市场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原因促使企业实施ISO14001,而实施ISO14001就必须首先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主动守法。
文章摘要: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涉及的认证机构、认证人员和审核工作存在异议的组织可向相应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内容包括申诉的理由、意见、要求及必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