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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查机构的基本类型

  •   检查机构(INSPECTION BODY)是从事检查工作的组织。在ISO/IEC17020中将检查机构从独立性的角度划分为三种类型:A、B和C型检查机构。
       A型检查机构独立于各方,机构本身和负责实施检查的人员,不应是检查项目的设计人员、制定商、供应商、安装者、采购人、所有人、用户或维修者,也不应是上述任何一方的授权代表。
       B型检查机构是仅向母体组织提供检查服务的机构,机构本身及其人员不得直接参与检查项目或类似的竞争项目的设计、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
       C型检查机构可以向任何一方提供检查服务,它通过组织机构和/或形成文件的程序,在检查服务的条款中,确保各项检查服务的职责完全分离。
       按照行业领域划分,典型的检查机构有以下几类:      
       (1)验货机构(商品检验、公正鉴定机构),如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如CCIC,国际上著名的SGS、ITS、MOODY等检验公司);
       (2)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如电梯、游艺设施、吊车等)检查机构;
       (3)成套设备监造(监理)机构;
       (4)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等)检查(监理)机构;
       (5)检疫机构(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
       (6)工厂检查机构(如产品认证中的工厂审查机构);
       (7)车辆检查机构;
       (8)航空器检查机构;
       (9)船舶检查机构等。
      
       当然,还有其它许多特殊类型、特殊行业的检查机构,如核安全检查机构,由于它们具有更强的官方色彩,往往是垄断或者是唯一性的,并未产生市场竞争的局面,因此目前纳入认可管理的还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