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定期进行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以验证环境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策划的安排并是否有效,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和预防不合格,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和不断地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控制(简称内审)。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内部体系年度审核计划,报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
3.2环境管理者代表确定审核组成员,任命审核组长。
3.3审核组长负责制定审核计划,提交审核报告,内审员负责配合组长实施内审,并对不符合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综合办公室是内审的实施部门。
3.4环境管理者代表对审核报告评审,并将审核报告下发到相关部门,同时向最高管理者代表汇报,提交管理评审。
3.5各部门负责对内审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4、工作程序
4.1每年1月初,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一般情况下每年一次对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所涉及的各部门各要素覆盖一次审核。如有下列情况,可临时增加频次。
a、发生严重的环境问题或相关方有严重抱怨。
b、组织的领导层、环境方针、目标、指标、重大环境因素、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变。
c、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
4.3审核的准备
4.3.1组建审核组。
a.审核组长:由综合办公室成员担任。
b.审核组成员: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内审资格证书且被公司总经理任命的内审员组成。
4.3.2审核组的职责
a.审核组长
(1)代表审核小组对审核实施管理并负有最终责任。制定《EMS内部审核计划》。
(2)确定审核范围。
(3)确定审核结果。
(4)向环境管理者代表汇报。
b.审核组成员
(1)根据审核准则进行审核。
(2)审核应客观公正,并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
(3)记录审核中的不符合项,并向审核组长汇报。
c.被审核部门
(1)将审核的有关事项及时传达给部门的有关人员。
(2)提供审核所需的资料及作现场说明,积极配合审核组审核。
(3)对审核出的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
(4)实施纠正措施并确认效果后,向审核组长报告。
4.3.3编制审核计划
由审核组长根据年度审核计划编制《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审核计划于审核前七天由ISO14001审核组发至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审核通知后,如对审核计划有异议,可在两天内通知审核组,协商调整。审核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的目的、依据、范围、日期、受审核的部门、时间安排、审核员分工等。
a 受审核的范围:覆盖全公司所有部门和分厂所涉及活动、产品和服务,ISO14001标准17个要素;
b 审核的目的:
1)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ISO14001标准的要求;
2)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3)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
c 审核的准则:
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2)适用于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4.3.4审核组预备会议
审核员分工、编制检查表、准备不符合报告表式等。
4.4审核实施
按《审核实施计划》审核
4.4.1召开首次会议
审核组长负责主持会议,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审核员及受审核部门领导和陪同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主要是:明确审核目的、范围、介绍审核员分工、确认审核计划,介绍审核方法和程序、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等。
4.4.2现场审核
审核员按分工到受审核部门进行现场审核,收集客观证据,填制《审核检查表》,确定不符合项,内审员依据《EMS内审检查表》通过面谈、文件审阅和对现场活动与情况的观察,收集证据,对偏离EMS审核准则的表现作出记录,以便判定。
a.通过与部门负责人、主管及操作工的面谈、了解EMS在该部门的贯彻情况。
b.通过查阅程序文件、EMS相关文件、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
4.4.3审核组内部交流
现场观察结束后,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评议,审核组长负责主持,全体审核员参加。
交流主要内容是:总结审核工作,研究所有的不合格项及其分布,其不符合项事实应得到受审部门的认可;并开具不符合报告。报环境管理者代表复审。评价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初步拟制审核报告等。
4.4.4召开末次会议
审核组长负责主持会议。公司级领导、管理者代表、受审核部门领导人及陪同人员、审核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审核组长介绍审核总体情况;宣布不合格报告;提出纠正措施;审核的审核结论;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讲话。
4.4.5编制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由审核组长或其授权的审核员编写。《审核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a 审核目的和范围;
b 审核日期;
c 审核的准则;
d 审核组成员;
e 审核发现;
f 不符合报告;
g 审核结论,包括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后分发给受审核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4.6纠正措施的跟踪
4.6.1受审核部门根据不符合报告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实施计划,并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6.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不符合项的整改,组织人员在1周内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向审核组长提出复查要求。
审核组长接到部门复查要求后,3天内安排内审员验证,验证结果向审核组长汇报。
4.7审核员认为责任部门纠正措施的实施为无效时,由责任部门修改纠正措施计划按4.6.1执行。因责任部门人员失职致使纠正措施不得力时,由审核员报管理者代表处理。
4.8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使用的全部记录由审核组长移交综合办公室按《环境记录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4.9内审的记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和保存。
5、相关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环境记录管理程序》
6、记录
6.1《年度内审实施计划》
6.2《内审实施计划》
6.3《内审检查表》
6.4《不符合项汇总分析表》
6.5《内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