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次咨询 --- 申请人向VDE提供企业简介和拟认证产品之现状说明,如:产品型号、名称,零件表、图纸、工作原理图、技术参数表、使用说明等资料。
2 双方建立代理关系 --- 委托方(申请人)与代理方签署代理授权协议书,以书面合约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在申请过程中能密切配合,使得申请工作得以顺利展开并达到预期目的。同时代理委托书是本公司必须呈交给 VDE 证明自已确受申请人委托的法律依据。
3. 申请人向VDE提供 2 套参考样品(仅供作为结构分析之用)。
4. 申请人向 VDE 提出正式申请。
1 )指导申请人签署总和约,仲裁协议,商标宣言并填写结构数据表,工厂审查调查表等 VDE 有关文件
2 )向申请人提供相关 VDE 检验标准,测试项目及样品要求
3 )VDE 须派专家赴申请人工厂检查时,由负责提前告知检验日期,目的要求,并陪同考察
4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测试样品及全部文件资料
5 )申请人按要求对送检进行自检
6 )申请人审核全部技术资料
7 )申请人将样品呈送德国 VDE 实验室进行测试
8 )负责德国 VDE 对申请人的各种信息反馈和传递直至项目顺利结束
9 )若申请人在提供文件资料有困难时,将提供咨询服务,协助解决
10 )若申请人在提供文件资料时翻译有困难,将提供翻译服务
11 )正式申请表及结构参数表 --- 是申请 VDE 的重要文件,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资料委托本公司作翻译填写,经申请人签署后寄返VDE 。
4 .申请确认 ---VDE 收到正式申请表及结构参数表后,约在 2-4 周内对该申请正式书面确认,并寄发票、工厂审查调查表等文件。
5 .送样 ---VDE 申请被确认的同时,我们会告知具体送样要求及其测试所依据的相关标准。本公司可协助申请人获得相关标准,理清所有相关测试项目、测试方法等。样品完成后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自测或送交国内有关实验室预测。预测合格后,才能通过特快专递将样品安全、准确的寄抵 VDE 进行检测。
1 ) 一旦测试项目全部通过,将及时以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
2 ) 检验结果也可能有缺陷。有些轻缺陷,与 VDE 沟通,只要稍加修正,不必重新送样,VDE 即能发证。
3 ) 当检测结果出现重要缺陷时,本公司将与申请人探讨失败的原因。必要时请 VDE 将试验失败的样品寄回,以供参考分析。待样品修改完善后本公司办理重检手续,再次送样,直至合格。如在六个月内重新送样,则重新测试的费用将会优惠很多。
6. 工厂检查 --- 分发证前的工厂审查和获证后定或不定期的监督复查。工厂审查前,协助制造厂对生产设施、实验设备、计量及整个质量体系对照 VDE 要求进行自查。若审查时,检查人员提出整改要求,协助制造厂尽快研讨整改措施并迅速落实执行直至复检合格。
7 .发证 --- 在工厂检查顺利通过的前提下,若样品测试合格,则 VDE 会将结果及时通知,VDE 证书也会很快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