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或“CCC认证”(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即“中国强制认证”。作为国际通行做法,它主要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与公共安全的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和发布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2001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宣布我国首批公布需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共19类132种,主要涉及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家用电器设备、音视频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农机产品、医疗器械等商品,必须要在今年5月1日前获得认证,否则将不能生产和流通。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规定,凡列入《目录》内的企业产品,必须申办3C认证;原来已获CCIB和长城证书的企业,也必须更换3C证书。申办和换证的时间为2002年5月1日到2003年4月30日。检查的重点为:未获得认证或未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消费者投诉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产品。未获得3C认证或加贴3C标志的将依法予以查处。